关于选拔2014-2015学年度赴台湾明道大学交流学生的通知
发布者: 国际交流处 更新日期: 2014-05-22 访问次数: 624

关于选拔2014-2015学年度赴台湾明道大学交流学生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

为增进与台湾各高等院校的交流与合作,促进闽台高校学生的了解和友谊,根据我校与台湾有关高等院校达成的合作协议,拟从2012级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赴台湾进行为期一年的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院校:台湾明道大学

二、交流时间:20149月至20152月或6月(一学期或一学年)

三、选拔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热爱祖国,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独立学习和生活能力;

2、学习成绩优秀,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家庭或本人有相应的经济支付能力,能够负担在台湾学习期间生活及其他费用;

4、在校全日制2012级本科生,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5、所学专业与交流学校的专业设置相近,学分互认和转换较为容易;

6、本人自愿,家长同意,并能遵守交流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选拔范围:

人文学院、管理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四、台湾明道大学专业设置:

推荐部分

人文学院

中国文学学系

 

应用英语学系

(英语)

应用日语学系

 

应用科学院

光电暨能源工程学系

 

资讯传播学系

(新闻)

材料工程与科学系

精致农业学系

 

生物科技学系

 

管理学院

产业创新与经营学系

 

休闲保健学系

 

国际营销与物流学系

 

财务金融学系

(会计)

设计学院

数位设计学系

 

景观设计学系

时尚造形学系

 

绿环境设计学系

 

 

(明道大学课程查阅网址: http://www.mdu.edu.tw

五、相关费用:

(一)学费:赴台交流学生交流期间免交应缴至我校学费,应缴纳相应学费至明道大学(详见附件1);

(二)赴台交流学生需承担的赴台相关费用,包括:

1、往返旅费;

2、学习期间生活费;

3、住宿费;

4、生活用品;

5、保险、医疗费用及其他杂费。

六、选拔办法: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到所在系报名,填写《交流学生申请表》(附后)并提交中文个人简历一份(内容不超过一张A4纸),学生所在系汇总后于2014528日(星期三)前交至国际交流处(北区行政楼11楼)。

七、学籍管理:

交流学生赴台交流学习期间保留学籍,学校认可其在台交流学习期间所取得的课程学分。

福建工程学院

国际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22863030

2014522

附件1 2014明道大學大陸研修生學雜費收費標準NEW2.doc

材料与能源工程系.pdf

财务金融系.pdf

景观与环境学系.pdf

数位设计系.pdf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赴台交流申请表.doc

打印此页】 【顶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