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4-2015学年度赴台湾明道大学交流学生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
为增进与台湾各高等院校的交流与合作,促进闽台高校学生的了解和友谊,根据我校与台湾有关高等院校达成的合作协议,拟从2012级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赴台湾进行为期一年的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院校:台湾明道大学
二、交流时间: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或6月(一学期或一学年)
三、选拔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热爱祖国,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独立学习和生活能力;
2、学习成绩优秀,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家庭或本人有相应的经济支付能力,能够负担在台湾学习期间生活及其他费用;
4、在校全日制2012级本科生,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5、所学专业与交流学校的专业设置相近,学分互认和转换较为容易;
6、本人自愿,家长同意,并能遵守交流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选拔范围:
人文学院、管理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四、台湾明道大学专业设置:
学院 | 系别 | 推荐部分 |
人文学院 | 中国文学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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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英语学系 | √(英语) | |
应用日语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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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科学院 | 光电暨能源工程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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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传播学系 | √(新闻) | |
材料工程与科学系 | √ | |
精致农业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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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技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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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 产业创新与经营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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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保健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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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营销与物流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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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金融学系 | √(会计) | |
设计学院 | 数位设计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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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设计学系 | √ | |
时尚造形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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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环境设计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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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道大学课程查阅网址: http://www.mdu.edu.tw)
五、相关费用:
(一)学费:赴台交流学生交流期间免交应缴至我校学费,应缴纳相应学费至明道大学(详见附件1);
(二)赴台交流学生需承担的赴台相关费用,包括:
1、往返旅费;
2、学习期间生活费;
3、住宿费;
4、生活用品;
5、保险、医疗费用及其他杂费。
六、选拔办法: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到所在系报名,填写《交流学生申请表》(附后)并提交中文个人简历一份(内容不超过一张A4纸),学生所在系汇总后于2014年5月28日(星期三)前交至国际交流处(北区行政楼11楼)。
七、学籍管理:
交流学生赴台交流学习期间保留学籍,学校认可其在台交流学习期间所取得的课程学分。
福建工程学院
国际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22863030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