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短期因公出国(境)手续办理须知

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至少提前50个工作日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具体申办时限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签证(注)办理所需的时间而定)。

一、因公出国及赴港澳需提供材料及办理流程

1)《福建理工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厅局级以下人员填写)

2)《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各项费用的说明、住宿、伙食及公杂费开支标准详见 财行[2013]516(临时出国)。

3)《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4)《福建理工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事前信息公示表》

(5)邀请函、详细日程安排、邀请单位情况介绍(外文材料需附中文翻译件) 、《因公临时出国(境)团 组、人员审批申报表》、公派出国人员登记表、办理护照申请卡、公派出国人员登记表(参加会议的还需提供,参会人员在本会议宣读论文摘要的中英文件等材料,具体要求见http://www.fjfao.gov.cn/wsbs/bszn/ygcgj/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参加外单位组团的,需事先征求学校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此类团组的,还需要提供出国任务征求意见函、出国任务通知书、出国任务批件和组团单位出具的经费预算等材料。

8)以上材料经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初审后报学校审批,并将出访团组相关信息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处、纪委监审处备案。

9)学校审批通过后,通过内部局域网对团组信息进行事前公示(根据规定免于公示的团组除外)。

10)公示期满无异议,出访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和申请批件材料到省外办递交申请。

11)省外办审批通过后,出访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前往省外办申办因公出国(境)证件、签证或签注(参加外单位团组且相关证件由组团单位统一办理的根据组团单位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无因公出国(境)证件或者证件有效期距离出访日期不足6个月的,需持身份证原件前往省外办拍照,申办电子护照、港澳通行证(拍照注意事项详见http://hwxy.fjtcm.edu.cn/cgjsx/27759.jhtml;港澳通行证相片要求详见http://hwxy.fjtcm.edu.cn/cgjsx/27758.jhtml)。出国人员还应备齐用于办理签证的各项材料(各国对签证材料的要求不同,详情请查阅省外办网站http://www.fjfao.gov.cn/wsbs/ztfw/ygcgj/wgqz/yz/或来电咨询),若材料不齐,省外办不予受理,将延长申办证照所需时间。

因公出国的团组,省外办做好护照、签证表格等相关材料后,出访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前往省外办核对签证信息并签字确认后由省外办将相关材料送外国使领馆签证(部分国家免签证,由省外办开具出境证明,仅需由专办员前往省外办领取相关证件;另有部分国家要求出访人员亲自前往驻华使领馆打指模或面谈)

12)出国人员回国后7天内必须将因公护照、通行证和出访报告(需用福建学院函头纸打印,盖校章,由团组负责人签字)交还至福建省外事办公室出国管理处 (归还证件前,请复印证件首页、签证页、出入境日期信息页,以备报销时使用),出访团组中有处级或处级以上人员的,需填写《领导干部因公出访情况反馈表》并与出访报告一并提交。其中,参加外单位团组且相关证件由组团单位统一办理的出访人员的因公出国(境)证件由组团单位统一发放和收缴。参加本类团组的我校出访人员需在出访前将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证件(包括签证或签注)复印件交至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出访后3日内将《福建理工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事后信息公示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fjutio@fjut.edu.cn。

13)出访人员回国后2周内凭出国前批准的经费预算、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国外费用报销单、有效原始票据、因公出国(境)证件(包括签证、签注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核销手续。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14)根据《关于公民出国留学持因私普通护照的通知》(教留[1993]50号)和《关于公派留学人员出国留学统一持用因私普通护照的通知》(教外留[1997]1号)文件精神,公派留学人员出国留学,不论在境外停留的时间长短,原则上均持用因私普通护照。公派人员持因私护照出国留学的校内审批手续参照上述程序办理。

因公出访的其他信息、注意事项以及相关出访国家的概况请查看:中国领事服务网:http://cs.mfa.gov.cn/

省外办→因公出国(境)管理: http://www.fjfao.gov.cn/gkxx/lscs/cgglc/ygcgjgl/

注:省外办地址:福州市华林路97号8楼出国管理处

二、因公赴台需提供材料及办理流程

1)《福建理工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厅局级以下人员填写)

2)《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各项费用的说明、住宿、伙食及公杂费开支标准详见 财行[2013]516(临时出国)。

3)《福建理工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事前信息公示表》

(需提供纸质文件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fjutio@fjut.edu.cn)

4)邀请函、详细日程安排、邀请单位情况介绍、赴台请示文和赴台人员名单(需提供纸质文件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fjutio@fjut.edu.cn)

5)以上材料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初审后报学校审批,并将出访团组相关信息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处、纪委监审处备案。

6)学校审批通过后,通过内部局域网对团组信息进行事前公示(根据规定免于公示的团组除外)。

7)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拟文上报省教育厅、省台办,省台办审批通过后,出访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赴台批件等材料前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办因公出境证件或签注。

8)出访后3日内将《福建理工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事后信息公示表》(需提供纸质文件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fjutio@fjut.edu.cn)交至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9)出访人员回国后2周内凭出国前批准的经费预算、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国外费用报销单、有效原始票据、因公出国(境)证件(包括签证、签注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核销手续。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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