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化我校与台湾高校的合作,促进两岸青年学生的交流,我校拟选拔优秀学生于2025年秋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根据学生意愿组织报名。
一、交流高校
1、台湾铭传大学
2、台湾中原大学
二、交流时间
2025年8月底至2026年1月(详见各校招生简章)
三、面向对象
本科大二、大三、研究生(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报名要求
1. 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2. 拟研修专业及课程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
3. 成绩优良,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
4.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能够承担赴台交流学习及生活费用。
五、费用
赴台交流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由学生本人向台湾高校支付,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见各校招生简章。
参加该项目的本科生可联系教务处申请资助,研究生可依据《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实施细则(试行)》向研究生处申请资助。
六、学分认定
学生修完课程且成绩合格,可获得台湾高校的研习证书和成绩单。我校对与专业培养方案相同或相近课程给予学分认定,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教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七、申请材料
1.福建理工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3)(需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本科生:福建理工大学本科生交换交流课程修读申请认定表 (咨询教务处领取相关表格)
3.研究生:福建理工大学校外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申请表、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经费申请审批表 (咨询研究生处领取相关表格)。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即日起至2025年4月1日(周一至周五08:30—11:00,14:30—16:30)
报名地点:旗山校区北区行政楼1011
联系人:郭丹
咨询电话:0591-22863030
附件4.福建理工大学本科生交换交流课程修读申请认定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