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硕士、博士)项目的招生通知
各学院:
我校拟选派优秀人才于2018年赴俄罗斯进行专业知识以及俄语学习,培养复合型人才。现将有关报名情况通知如下:
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 个月。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 个月。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人选条件
1. 基本条件
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类别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4月5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4月5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赴俄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3. 外语水平
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前需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且通过结业考试。
四、选拔办法
1.选拔办法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时间
(1)申请人须于3月20日- 4月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应提交的材料及说明-研究生》
(见附件)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请下载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填写后,经所在院系审批后,连同相关材料交至国际交流处。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
出渠道”选择“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详细情况见附件)。
五、咨询方式
1、咨询地点:国际交流处(图书馆行政楼13层)
2、咨询电话:22863030 联系人:陈老师
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pdf附件: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doc附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国内申请人.pdf附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在外留学申请人用.pdf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研究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