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第二届赴台湾高等院校校际交流学生的
发布者: 国际交流处 更新日期: 2011-12-26 访问次数: 434

各相关系:

第一届赴台湾高校交流学生的学习即将圆满结束,为进一步增进与台湾各高等院校的交流与合作,促进闽台高校学生的了解和友谊,根据我校与台湾有关高等院校达成的合作协议,2010年度拟从在读本科生中选拔5名优秀学生赴台湾进行为期一年的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院校:台湾建国科技大学

二、交流时间: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

三、选拔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热爱祖国,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独立学习和生活能力;

2、学习成绩优秀,曾获得校内综合二等(含)以上奖学金,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家庭或本人有相应的经济能力,能够负担在台湾学习期间生活及其他费用;

4、在校全日制本科三、四、五年级的学生;

5、所学专业与交流学校的专业设置相近;

6、本人自愿,家长同意,并能遵守交流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选拔范围:

 

系  别

专  业

机电及自动化工程系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系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系

 

 

 

土木工程系

 

 

建筑与规划系

 

系  别

 

经济管理系

 

 

 

文化传播系

 

 

外语系

 

 

四、建国科技大学专业设置:

 

学  院

系  别

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系暨制造科技研究所

电机工程系暨电机工程研究所

电子工程系暨电子工程研究所

电脑与通讯工程系

自动化工程系暨机电光系统研究所

土木工程系暨土木与防灾研究所

管理学院

国际企业管理系

资讯管理系

工业工程与管理系

设计学院

空间设计系

商业设计系

数位媒体设计系

人文学院

美容系

运动健康与休闲系

应用外语系

 

五、相关费用:

(一)学费:赴台交流学生交流期间免交应缴至我校学费;

(二)赴台交流学生需承担的赴台相关费用:

1、往返旅费(2500—3500元人民币/往返、双飞);

2、学习期间生活费(约5400新台币/月);

3、住宿费(9000-13500新台币/学期);

4、生活用品(2000新台币);

5、保险、医疗费用及其他杂费。

六、选拔办法: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到所在系报名,填写《交流学生申请表》(附后)并提交中文个人简历一份(内容不超过一张A4纸),学生所在系汇总后于2010年4月1日(星期五)前交至学工处。

七、学籍管理:

交流学生赴台交流学习期间保留学籍,学校认可其在台交流学习期间取得的课程学分。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学生赴台交流申请表

 

 

                                                  福建工程学院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打印此页】 【顶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