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系:
为增进与台湾各高等院校的交流与合作,促进闽台高校学生的了解和友谊,根据我校与台湾有关高等院校达成的合作协议,拟从2009级本科生中选拔4名优秀学生赴台湾进行为期一年的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院校:台湾明道大学
二、交流时间:2011年9月至2012年6月
三、选拔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热爱祖国,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独立学习和生活能力;
2、学习成绩优秀,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家庭或本人有相应的经济能力,能够负担在台湾学习期间生活及其他费用;
4、在校全日制2009级本科生;
5、所学专业与交流学校的专业设置相近;
6、本人自愿,家长同意,并能遵守交流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选拔范围:
系 别 | 人 数 |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 2 |
经管系 | 1 |
文化传播系 | 1 |
四、台湾明道大学专业设置:
学 院 | 系 别 |
人文学院 | 国学研究所 |
课程与教学研究所 | |
中国文学学系 | |
应用英语学系 | |
应用日语学系 | |
应用科学院 | 光电暨能源工程学系 |
资讯传播学系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 | |
精致农业学系 | |
生物科技学系 | |
管理学院 | 产业创新与经营学系 |
餐旅管理学系 | |
休闲保健学系 | |
国际营销与运筹学系 | |
财务金融学系 | |
设计学院 | 数位设计学系 |
景观设计学系 | |
时尚造形学系 | |
绿环境设计学系 |
五、相关费用:
(一)学费:赴台交流学生交流期间免交应缴至我校学费;
(二)赴台交流学生需承担的赴台相关费用:
1、往返旅费(2500—3500元人民币/往返、双飞);
2、学习期间生活费(约5400新台币/月);
3、住宿费(9000-13500新台币/学期);
4、生活用品(2000新台币);
5、保险、医疗费用及其他杂费。
六、选拔办法: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到所在系报名,填写《交流学生申请表》(附后)并提交中文个人简历一份(内容不超过一张A4纸),学生所在系汇总后于2011年4月14日(星期四)前交至国际交流处。
七、学籍管理:
交流学生赴台交流学习期间保留学籍,学校认可其在台交流学习期间取得的课程学分。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学生赴台交流申请表
福建工程学院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